湖南法治報訊(記者 伏志勇 通訊員 陳勇 肖思)“618”將近,商家紛紛推出各類活動,吸引眼球。而有這樣一家連鎖購物中心某知名品牌店主,以商場活動為幌子,引誘他人,最終,騙局難以為繼,宣告破裂,留下一片狼藉。
近期,株洲市天元區(qū)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吳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案件。
吳某是某大型連鎖購物中心中某知名品牌店店主。2020年1月開始,由于經營不善,需要資金流轉,虛構了有高息返利活動,投入資金沖業(yè)績可享受高額返利、返實物、送維保福利等諸多謊言。由于吳某曾經擔任過該大型連鎖購物中心的活動財務及策劃,不少人被誤導認為是商場內部活動。吳某通過微信朋友圈、客戶圈等的口口相傳,非法吸收22人存款99031728.47元。案發(fā)時,仍有8923872.7元未歸還。在其無法通過之前的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返利,資不抵債的情況下,吳某于2022年6月至同年10月期間,謊稱有門店活動及客戶延保服務等,騙取16名受害者將近75萬元。最終吳某被覺察的受害者扭送至公安機關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為,吳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數額特別巨大,又多次詐騙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判決吳某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十萬元;數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二十萬元。同時,責令吳某退賠集資參與人和詐騙受害人損失。
近年來,非法集資犯罪層出不窮,犯罪分子抓住部分人尋求高投資回報和對投資風險識別能力不足的弱點,以高額回報為誘餌,以自己身份背書,讓不少人跌入投資陷阱。
廣大群眾投資需謹慎,保持理性,做好甄別,要相信天上沒有白掉的餡餅,要不斷增強防騙意識和防范能力,守好自己的錢袋子,不要輕信所謂“熟人”和“能人”,莫因蠅頭小利而盲目投資,導致竹籃打水一場空。
責編:劉惠明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