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婚”夫妻鬧離婚,溫情調解讓“愛”回家
2024-07-26 17:07:14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汝福 | 作者:賀詩魏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賀詩魏)“感謝法官,我們夫妻倆今后一定好好過日子”。近日,衡東縣人民法院楊林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通過法官耐心細致地釋法說理,夫妻二人消除隔閡,和好如初。為表達對承辦法官的誠摯謝意,夫妻倆通過郵寄的方式送來了錦旗。
基本案情:劉某與彭某于1999年登記結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至今二人結婚已滿二十五年,俗稱“銀婚”。近年來,雙方因工作原因分居兩地,因缺乏溝通,過年過節(jié)相聚時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爭吵,曾導致劉某大年初一離家出走。因吵架不斷,夫妻之間逐漸產生隔閡,感情處于破裂的邊緣。2024年6月份,劉某訴至楊林法庭請求離婚。
法院調解:開庭前,法官通過“背對背”的方式與夫妻二人及其代理人溝通,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當事人的親朋好友也在旁勸解。經過溝通,夫妻二人吐露心聲,彭某意識到自己在這段婚姻關系中確實疏于考慮劉某的感受,雙方缺乏有效溝通,深刻反省后向彭某保證將用心經營這段婚姻,劉某因彭某態(tài)度誠懇而被打動,同意和好,案件最終順利調解成功,二人手牽手共同踏上回家之路。
法官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規(guī)定了夫妻之間應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家是最小國,國有千萬家”?;橐鲋谐霈F(xiàn)矛盾在所難免,面對分歧,夫妻之間應該加強溝通,互相理解,攜手同行方能維護好自己的家庭。
責編:王汝福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