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鐘聲濤 彭晶晶)“法官,把我從曝光臺上撤下來吧,身邊的朋友都在微信公眾號上刷到我了,這件事搞得我實在是羞愧難行,我馬上就來把欠老王的錢還了?!北粓?zhí)行人張某主動給平江縣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干警打來電話,請求履行還款義務。
這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來,王某訴張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被執(zhí)行人張某稱因做生意失敗,手頭緊張,一直拖欠申請人王某勞務工資款16000多元,長時間推脫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無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請將張某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執(zhí)行干警得知情況后也多次聯(lián)系張某,但卻沒有任何的回音,經綜合評定后將張某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通過微信等社交媒體平臺對外進行了曝光。
“張哥啥情況,你是不是在外面欠人錢了?”這天,張某一回小區(qū),保安小李就湊上前來詢問。
“你怎么知道我欠別人錢?”聽到這里,張某尷尬地問。
“你看嘛,這平江法院的公眾號上都發(fā)了,你的名字和地址都能對上,我們就想著過來問問你啥情況,是不是遇到啥困難了……”小李一邊說著,一邊將手機打開,翻出法院公眾號發(fā)布的信息。
當看到法院發(fā)布的失信曝光臺信息且閱讀量已達8000后,張某立馬傻了眼。信息傳播的速度非常快,很快張某的左鄰右舍也得知了消息,張某深感羞愧,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社會形象和聲譽。于是,他主動聯(lián)系法院,表達了還款的意愿。然而,張某的經濟狀況并不寬裕,他四處借錢,最終只湊夠了13000元。
面對張某的特殊情況,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執(zhí)行法官向王某詳細解釋了張某的還款能力有限和目前的生活窘態(tài),希望雙方能夠互相理解、協(xié)商解決。
在法院的調解下,王某最終同意了以14000元調解結案。張某當場支付了13000元,并承諾在下個月25號之前再償還剩余的1000元。雙方握手言和,這起案件得到了圓滿解決。
誠信是社會文明的基石,是每個人應該堅守的道德底線。在此,法官提醒,逃避履行法律生效判決是非常不明智的,失信必將寸步難行。只有每個人都自覺遵守法律法規(guī),誠實守信,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穩(wěn)定、繁榮的社會環(huán)境。今后,平江法院將進一步加大曝光失信被執(zhí)行人力度,大力營造人人守法的法治氛圍,促進破解“執(zhí)行難”,有力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責編:陶江云
一審:陶江云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