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尹方倩 尹鈺宸 潘浩 蔣景芬)近日,洞口公安查處3名涉“兩卡”違法行為人。
2月10日,高沙派出所接到線索稱袁某名下一張電話卡疑似涉詐。獲此線索后,辦案民警依法傳喚機主接受公安機關調查。經(jīng)查,違法行為人袁某在QQ上結識一名陌生網(wǎng)友,對方以每條信息給予一定報酬為誘餌,誘導袁某幫助轉發(fā)消息。袁某貪圖小利,未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便將網(wǎng)友提供的信息原封不動的轉發(fā)給他人,從而在不經(jīng)意間參與了電信網(wǎng)絡詐騙違法犯罪活動。目前,違法行為人袁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近日,黃泥江派出所接到線索稱張某名下一張銀行卡疑似涉詐。獲此線索后,辦案民警立即開展工作,違法行為人張某于2月19日主動到黃泥江派出所投案,辦案民警依法展開調查。經(jīng)查,因貪圖小利,張某明知銀行卡不能借他人使用,仍將名下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卡出借給磊哥(化名)使用,致使電信詐騙受害人將錢款轉入其銀行卡并被轉出。經(jīng)詢問,張某對其非法出借銀行卡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近日,黃泥江派出所接到線索稱,尹某群名下一張銀行卡疑似涉詐。獲此線索后,辦案民警通過對其耐心規(guī)勸,2月25日尹某群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經(jīng)查,違法行為人尹某群因貪圖小利,明知銀行卡不能借他人使用,仍將名下銀行卡出借給他人使用,致使電信詐騙受害人將錢款轉入其銀行卡并被轉出。經(jīng)詢問,尹某群對其非法出借銀行卡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違法行為人尹某群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非法出售、出借銀行卡、電話卡幫助他人實施電信網(wǎng)絡詐騙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廣大群眾切勿貪圖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售賣銀行賬戶、銀行卡、對公賬戶和電話卡絕不做犯罪分子的“幫兇”。
責編:樊芳
一審:樊芳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