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xiàn)場。
本報訊(法制周報·新湖南記者 李翔 通訊員 譚杰 張慕子)近年來,電子煙以“時尚的外表、豐富的口味”被不少消費者視為“潮流新寵”“戒煙神器”,不少未成年人更是趨之若鶩。殊不知,吸食電子煙不僅有害身體健康,更有一種“上頭電子煙”是侵蝕生命的新型毒品。
12月21日,長沙市天心區(qū)人民檢察院和天心區(qū)人民法院攜手開展禁毒宣傳活動,在長沙理工大學云塘校區(qū)模擬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販賣新型毒品合成大麻素類物質(俗稱“上頭電子煙”)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周某是一名酒吧銷售人員,為賺取高額利潤,在明知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已被列為毒品進行管制的情況下,仍于今年7月和8月兩次從他人處購得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頭電子煙”油,并將這些電子煙油販賣給吸毒人員黃某。
據(jù)了解,“上頭電子煙”被不法分子摻入了合成大麻素類新精神活性物質,比傳統(tǒng)大麻成本更低,卻能產(chǎn)生更為強烈的致幻效果,極大危害年輕人的身心健康。今年7月1日起,合成大麻素類物質和氟胺酮等18種物質正式列入非藥用類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制品種增補目錄。
庭審過程中,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實,列舉了犯罪證據(jù),周某對自己販賣吸毒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檢察官當庭對周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周某對自己的行為深深表示悔意,自愿認罪認罰。法院宣判,被告人周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6000元。
庭審后,在場學生就庭審經(jīng)過和案情紛紛提問,檢察官和法官一一進行了解答,并向在場學生進一步普及了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新型毒品的特征和危害,提醒大家提高對新型毒品的警惕,對毒品說“不”。
近年來,天心區(qū)檢察院嚴格履行刑事檢察職權,對毒品犯罪依法從嚴打擊,堅持關口前移,預防為先,積極參與禁毒綜合治理,重點針對青少年等群體,深入開展毒品預防宣傳教育,依托互聯(lián)網(wǎng)等媒體推進以案釋法工作,多層次、全方位展開禁毒宣傳,延伸辦案效果,在社會形成自覺抵制毒品的濃厚氛圍。
責編:萬丹
來源:法制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