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小章
浙江省金華市政府原副秘書長申屠福華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
申屠福華是恢復高考后所在村里的第一個大學生,大學畢業(yè)后,從學校團委書記、鄉(xiāng)(鎮(zhèn))長、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一步一步做起,由于業(yè)務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得到組織的信任,37歲的他成為東陽市最年輕的副市長。他的仕途一路順暢,從東陽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再到后來的金華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隨著職務的不斷提升,申屠福華終究還是沒能禁得起誘惑。平日里,他滿口廉潔、紀律規(guī)矩,但私底下是什么樣呢?購地、做生意、投資入股、違規(guī)干預地塊規(guī)劃、公司設立等事項。他放高利貸,不管是拿自己的錢放貸,還是向其他人借錢放貸,賺取“高息”。從善如登,從惡如崩,申屠福華將手中的權力變成了金錢的籌碼,向自認為有錢又大方的“朋友”一開口便借幾百萬,且借得心安理得,“朋友”有事找他幫忙時,總會一一打招呼。欲望的齒輪跟他失控的人生咬合后,便慢慢偏離了初心和正規(guī),最終滑向了權錢交易、以權謀私等嚴重違紀違法的深淵。
對于那些主動投懷送抱的商人來說,他們追求的是“放長線釣大魚”,通過請吃請喝、送紅包禮金、無息借款,甚至是行賄等方式與申屠福華建立良好關系,在其分管領域工作中就有了“得力”的人幫忙,便可以實現(xiàn)他們最根本的目的——利益最大化。
瘋狂踐踏黨紀法規(guī)的后果,只能是自取滅亡。申屠福華之所以走到這一步,錯在對黨紀國法沒有敬畏之心,不將紀律和規(guī)矩放在眼里,將為人民服務、謀利的權利異化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錯在東窗事發(fā)后,為逃避黨紀國法,建立攻守同盟,大肆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更錯在對抗組織調查,被函詢、談話期間,非但不知悔悟、配合調查、講清問題,反而心存僥幸,通過各種方式負隅頑抗。
法紀面前,沒有例外。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實踐充分證明,只要是觸犯底線,不論職務高低、權力大小都會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只要觸犯紅線,不論使出何種伎倆,都無異于“作繭自縛”“自陷泥潭”,所謂的建立攻守同盟、掩飾偽造證據(jù)等都是虛幻泡影,終究逃脫不了黨紀國法的嚴懲。每一名黨員、公職人員唯有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對黨忠誠,做到守紀律、講規(guī)矩、知敬畏,才能去除權利的狂妄,驅散種種錯誤認識的迷霧,扶正祛邪,正本清源,喚醒初心,永葆本色。作者單位:慈利縣人民法院
責編:王汝福
來源:慈利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