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侵權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盛磊 劉思琦)明知對方做假冒品牌調味品,仍幫助生產商品包裝紙箱,不僅嚴重違法,還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健康權益。7月5日,長沙縣檢察院對一起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侵權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2019年12月,被告人蔣某某伙同吳某某、夏某(另案處理)共同成立、經營長沙某包裝有限公司,經營范圍為包裝材料、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包裝箱等。
2021年4月至2022年9月期間,被告單位長沙某包裝有限公司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知名調味品商標所有人授權的情況下,租用黃花鎮(zhèn)一民房,按照上線(另案處理)要求,組織公司工人非法制造、銷售帶有非法制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包裝紙箱共計2萬余個,銷售金額近10萬元。
2022年10月,公安機關在長沙縣一廠房內將被告人蔣某某抓獲到案。2023年4月,縣檢察院就該案是否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組織召開了公開聽證會,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市商標協(xié)會和縣知識產權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益心為公”志愿者等作為聽證員,均認為被告的違法行為侵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支持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
與此同時,縣檢察院還在微信“問卷星”平臺設計了“長沙縣檢察院關于消費者購買味精、雞精等調味品的公益調查問卷”,通過微信隨機征集公眾意見,調查結果顯示:受調查人的家庭使用味精、雞精的占比約八成;九成以上受調查人表示在意品牌,通過品牌購買味精、雞精獲得更好品質保障是消費者的重要方式,同時,認為如果購買到冒牌味精、雞精屬于權益受到侵害,特別是健康權受到侵害。
庭審現(xiàn)場,檢察機關認為,被告單位長沙某包裝有限公司未取得商標所有人許可,且被告人蔣某某作為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并予以銷售,情節(jié)嚴重,均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同時,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guī)定,被告需在省級(或省級以上)媒體上賠禮道歉,并將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扣押的本案侵權紙箱、模具予以銷毀,并承擔銷毀費用。
縣法院審理認為,由于調味品包裝作為消費者認準品牌的重要方式,直接影響消費者的判斷,該公司為上線制售假冒偽劣知名品牌調味品提供幫助,不僅侵犯了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還給消費者帶來食品安全隱患,犯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綜合考慮被告單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jié)、社會危害程度,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檢察機關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訴請也得到了法院依法判決支持。庭審結束后,被告人蔣某某當即代表其經營的長沙某包裝有限公司通過湖南經視、湖南都市等電視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由長沙市公安局直屬分局扣押的本案侵權紙箱、模具也在當天下午得到銷毀。
檢察官介紹,食品安全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被告單位、被告人在未取得商標所有人許可情況下,偽造、擅自制造品牌調味品注冊商標標識,雖然未直接生產假冒調味品,但為上線生產銷售假冒調味品提供了一定條件,不僅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知識產權,更為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帶來了風險隱患,“被告單位、被告人受到法律嚴懲,體現(xiàn)了司法機關對涉及食品安全領域知識產權犯罪的嚴厲打擊態(tài)度,也希望廣大經營者切勿因小利鋌而走險,在以后的經營中遵守法律、誠信經營。”
責編:李翔
一審:李翔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