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蔣懿)雨湖公安在開展夏季治安打擊整治行動中,多警聯動、深挖細查,成功打掉一個非法捕撈水產品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5人,現場扣押漁獲物100余斤及作案工具5套,全力守護了美麗如畫的湘江生態(tài)環(huán)境。
7月初,治安大隊民警在工作中獲得重要線索:有一伙人長期在湘江湘潭段楊梅洲水域非法捕撈,而該水域系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隨著對線索的深入挖掘,民警發(fā)現,該團伙在非法捕撈后,向周邊魚館銷售非捕漁獲物,從中牟利。
對此,治安大隊組織精干警力對案件全面開展偵查。通過細致研判和縝密偵查,辦案民警逐漸明晰該團伙架構,并掌握了嫌疑人非法捕撈方式、作案規(guī)律及“捕購銷”全鏈條。
抓捕時機成熟,7月26日17時許,治安大隊聯合窯灣派出所、一中快警站開展收網行動,將正在楊梅洲水域上進行非法捕撈作業(yè)的劉某、張某等5人抓獲,現場查獲花鰱、草魚等野生漁獲物10多條,共計100余斤。
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張某等人建立“射魚戰(zhàn)隊”微信群,自2023年5月以來,相約十余次在楊梅洲水域使用“彈弓射魚”的方法進行非法捕撈。至案發(fā)時,共非法捕撈漁獲物1000余斤,銷售價值6000余元。
到案后,劉某、張某等5名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醒,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的設立,對于緩解水域生態(tài)惡化趨勢,豐富水生生物多樣性,維護區(qū)域生態(tài)安全和生物安全有著重要的作用,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qū)屬于常年禁捕禁釣水域。
同時,廣大市民應嚴格遵守長江十年禁漁規(guī)定,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非法方式和刺網、圍網、拖網等禁用的工具實施非法捕撈行為,嚴格遵守禁捕水域休閑垂釣規(guī)定,共同守護好長江水環(huán)境安全。
責編:劉璐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