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胡靈杰)11月28日,冷水江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李佳林組織對擬不起訴的3起輕刑案件集中進行公開聽證。畜牧水產(chǎn)和農(nóng)機事務中心、公安機關、學校、公路建設養(yǎng)護中心代表應邀參加,案件雙方當事人到場參加聽證,人民監(jiān)督員見證聽證全過程。
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全面闡述了“李某某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康某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潘某涉嫌交通肇事罪”3起案件的事實、證據(jù)審查、法律適用以及擬作不起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jù),并認真細致的回答了聽證人員的提問。在聽取各方陳述及充分討論后,聽證參與人員一致認為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審查程序合法,犯罪后自愿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具有法定從輕、減輕處罰情節(jié),各聽證員均同意對三起案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
李佳林表示,本次公開聽證會依法保障了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及社會各界對檢察工作的參與權與監(jiān)督權,是本院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促進矛盾化解,推進訴源治理的有效舉措,是情理法的訴訟價值追求,既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又能傳遞司法溫度,最大化實現(xiàn)懲治與教育相合一的社會效果。同時希望犯罪嫌疑人,要認識到自己行為的嚴重性,要懂得感恩,要懂得回報社會,讓自己家人及身邊人不能觸犯法律。對于被害人近親屬表示感謝,感謝他們對社會和諧作出的貢獻。
下一步,該院持續(xù)推動檢察聽證公開化、常態(tài)化、規(guī)范化,以看得見、聽得懂的方式讓當事人把事說清、聽證員把理辨明、檢察官把法講透,以公開促公正,以聽證贏公信,讓人民群眾充分參與到案件的辦理過程中,讓公平正義更加可感、可觸、可見。
責編:伏志勇
一審:曾金春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