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訴≠不處罰! 桃江縣檢察院精準監(jiān)督實現“罰當其錯”
2023-12-06 18:44:51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楊紹銀 | 作者:冷芬 李琪琪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冷芬 李琪琪)近日,桃江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案作出不起訴決定后,啟動“行刑反向銜接”工作,行政檢察部門向公安機關發(fā)出檢察意見書,公安機關依法對胡某執(zhí)行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處罰。
今年9月,胡某在桃江縣桃花江鎮(zhèn)某娛樂室里,盜走被害人吳某放在冰箱里的現金3260元。到案后,胡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積極退還全部贓款,并在審查起訴階段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經審查,承辦檢察官認為,胡某的行為雖已構成盜竊罪,但考慮其犯罪情節(jié)輕微,系初犯、偶犯,社會危害不大。10月23日,桃江縣檢察院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
不起訴,就代表胡某不需要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了嗎?實則不然,“不刑”不等于“不罰”。作出不訴決定后,刑事檢察部門將案件移送到了行政檢察部門。
為進一步深化檢務公開,桃江縣檢察院對該起行政檢察監(jiān)督案件舉行公開聽證會,邀請聽證員、人民監(jiān)督員、公安機關代表、當事人參會。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基本情況、行刑反向銜接流程、行政處罰有關規(guī)定等內容。參會人員圍繞是否應當對被不起訴人實施行政處罰、行政處罰依據等內容充分發(fā)表了意見。檢察官對案件擬作出的處理意見進行了釋法說理,對參會人員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詳細解答。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實的基礎上,公安機關、聽證員和被不起訴人一致認可檢察意見書內容。
今年來,桃江縣檢察院深入落實行刑反向銜接機制,針對40件相對不起訴案件向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出監(jiān)督意見,建議行政處罰47人,有效實現了刑事處罰與行政處罰的無縫對接,確保了司法執(zhí)法公正。
責編:楊紹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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