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張欣 范質惠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qū)人民法院運用“三分式”審理模式,高效化解一起因溜冰受傷引起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案。在案件開庭前召開庭前會議,通過交換證據初步呈現法律事實、明晰責任,弄清了爭議焦點,法官張欣隨即開展調解工作并當場兌付,案件未開庭便已案結事了。當事人對法院工作表示高度認可,并送上錦旗以表謝意。
2023年4月2日,郭女士帶著9歲的兒子王某到益陽市赫山區(qū)某休閑中心玩溜冰。在溜冰過程中,王某未戴護具橫穿冰場,與倒著溜冰的張某、周某發(fā)生碰撞,導致王某摔倒受傷,于是郭女士帶著王某將張某、周某及某休閑中心訴至法院,要求三被告賠償醫(yī)藥費5653元、護理費2450元、營養(yǎng)費750元、交通費240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700元、律師代理費500元、后期復查費1000元等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3453元。三被告認為事故發(fā)生的責任在于原告方自己,均不愿意承擔責任。
該院受理案件后,承辦法官仔細研讀了案卷,隨后指導法官助理召開了庭前會議,組織雙方觀看了事發(fā)時的現場視頻,明晰了雙方責任。隨后承辦法官團隊耐心向雙方解釋法律規(guī)定,引導雙方進行換位思考,雙方最終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被告張某、周某以及某休閑中心自愿共同賠償原告5000元損失,并當場支付給了郭女士。幾天之后,郭女士寄來了一面錦旗,錦旗上赫然寫著“秉公執(zhí)法、清正廉潔、捍衛(wèi)正義、維護公平!”這面錦旗不僅代表了當事人對法官團隊的認可與感謝,更是對法院工作的肯定和鼓勵。
該院自2024年3月起開展“三分式”審理模式試點改革以來,充分發(fā)揮法官助理的審判輔助職能,探索庭前會議分流庭審程序性事項的工作路徑,實現優(yōu)質高效化解矛盾糾紛。該案承辦法官表示,在未來的工作中將繼續(xù)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加公正、高效、人性化的司法服務,也溫馨提示大家在參與帶風險性娛樂項目時要注意自身與他人的人身安全。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